主营业务
联系我们
总公司电话:0371-55681806
总公司传真:0371-63763817
企业洽谈:18538317369王经理
校企洽谈:18137160555王经理、18695905767 张经理
总公司邮箱:hnzf2012@sina.com
总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天明路86号凯瑞大厦7层712室。
分公司名称:新乡分公司、洛阳分公司、许昌分公司、连云港办事处、烟台办事处
下载中心
- 文件名称:农民工参保有关规定
- 软件类型:
- 软件大小:未知
- 运行环境:Win2000/WinXP/Win2003
- 发布时间:2013-09-09 14:41:03
根据市政府170号令的规定,为维护高风险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农民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高风险企业必须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具体参保条件:
1、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必须是农村户口。
2、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必须是年满18周岁,并且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
3、如果只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职工不是农村户口或者不符合年龄规定,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责任由企业承担。
4、单位必须是高风险行业。
企业应当向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危害知识培训、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能力。
1、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必须是农村户口。
2、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必须是年满18周岁,并且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
3、如果只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职工不是农村户口或者不符合年龄规定,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责任由企业承担。
4、单位必须是高风险行业。
企业应当向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危害知识培训、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