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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3种情况解除不用给经济补偿金!

时间:2016-12-01 16:45:21  来源:泽丰劳务
劳动关系风险控制平台

HR最怕听到的莫过于部门领导的一句话:“你帮我把那个人开了!”为什么?因为辞退一个人牵扯到经济补偿金支付的问题,这是及其考验HR情商的时候。那么在哪些情况下,HR可以大方解除,还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呢?

 

01  劳动者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拒绝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是单位不与员工签书面劳动合同,用工一个月后,就要面临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金惩罚,但如果反过来呢?如果是劳动者执意不签,单位就可以解除这个员工,但要注意两点:一是单位需先对其进行书面通知,通知其签订劳动合同;二是一定要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解除,超过一个月,即使劳动者不签,单位解除还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02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属于特殊的用工方式,双方仍然成立劳动关系,但是解除关系的限制较少,双方皆可以无条件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03  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公益性岗位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对于下岗失业人员、大龄劳动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政府会安置其进入一些企事业单位,以实现再就业,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等企业缴纳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这些人员的解除也不适用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

 

04  员工主动离职

 

如果是员工主动提出离职,这种情况企业和他解除,完全不用担心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正式员工提前30日、试用期员工提前3日的情况下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用人单位即可与之解除劳动关系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HR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保存好离职员工的离职申请单,这是重要的证据。

 

05  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但这种情况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随意开除一个试用期员工,而是要注意四点:①在最开始录用时就要告知员工试用期的录用条件②要收集员工的对录用条件的签字确认③有证据证明员工的工作表现如何不符合录用条件。④一定要在试用期内解除。

 

06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在实践中,很多HR引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来解除“不听话”的员工,以此规避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但是怎样运用企业规章制度来解除员工也不是简单的事,HR要注意确定“严重违反”的具体标准,以及规章制度制定的合理与合法。

 

07  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这一款也是企业解除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理由,但由于涉及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对单位的损害怎样叫“重大”,则需要事先在企业规章制度里严格界定,如果真的发生纠纷,举证责任也由单位承担。

 

08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企业在引用本条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注意,如果对“严重影响工作”难以衡量,那么在解除前应先与员工进行沟通,并书面对其提出改正意见,员工仍不改正的,再予以解除,不要贸然解除。

 

09  因劳动者的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而解除

 

如果因为劳动者欺诈等原因签订的劳动合同,后期被单位发现,单位可以解除该员工而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因此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请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10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里令HR头疼的是,一些员工只是违法而不是犯罪,如吸毒、打架被行政拘留,这时企业就不能因该员工犯罪而解除,而只能因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而解除。因此,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一定要事先将这些情形作好规定。

 

11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当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时,属于劳动合同的法定终止情形,这时单位与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且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

 

12  单位违法解除已支付赔偿金的,无需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排斥关系,两者不得并存,如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只能支付经济赔偿金,如果劳动者还要求经济补偿金,仲裁部门会驳回这一请求。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13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并未降低原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找到劳动者续签,但劳动者迟迟不表态或者拒绝续签,这时单位应尽快在劳动合同到期日起一个月内将此员工予以解除,否则就要面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赔偿的风险,同时这种情况下的单位解除也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以上就是单位单方解除下,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3种情形。但是万万要注意的是,单位一定要收集好相关证据以及有相应企业制度做支撑,否则一不小心,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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